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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02 作者: 编辑:宋卓妍 摄影: 来源:宣传部

 

      4月2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605会议室就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党委书记孙先民主持。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党委委员、研究生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王福友作中心发言。王福友从秉持修宪基准、把握修宪主旨、激发修宪效应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和阐释。他讲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宪法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次宪法修改完整地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使我国宪法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

      随后,校纪委书记姜国峰,党委委员、统战部部长李滨芬,党委委员、学工部(处)长白云龙等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宪法的认识和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

      孙先民在总结时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宪法的重大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强化思想共识;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宪法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与落实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相结合,与完成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结合,与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相结合;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撰稿:宋卓妍    审核:贾妮燕    摄影:韩硕    编辑:宋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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