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确定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培训基地(第一批)的通知》,我校获批“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培训基地(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专家学者参与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政策理论研究机制,搭建省民政厅与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助力我省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省民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开展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培训基地评定工作,经过综合评审、打分遴选,我校获批“黑龙江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培训基地(第一批)”,培训基地负责人为我校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李雪,培训基地的特长方向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儿童、老人、女性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
未来,我校将充分发挥人才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紧紧围绕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民生保障,积极承接民政领域各类教育培训,着力培养能够激发社会活力、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人才,为我省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