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有关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我校近日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继2007年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又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
学校党委号召,全校师生员工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方面”等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一步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商业大学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让商大进一步成为师生员工发展进步的广阔舞台和精神家园! (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