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在法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由法学院与中共松北区委政法委员会、哈尔滨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松北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以“法治社会建设与公益法律服务”为主题的区域法治论坛。中共松北区委政法委书记贾岩、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中共松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唐懋滨、松北区国安办副主任李晓丹、松北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坐文出席了会议和松北区各社区法律诊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及研究生学院院长王福友教授和法学院的师生共同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法学院院长石晶玉教授主持。
在研讨会简短的开幕式上,研究生学院院长王福友教授致欢迎词,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多年来区校合作框架下区域法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中共松北区委政法委书记贾岩同志致辞,阐述了区校合作框架下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及法治社会建设的必要性,以及区校合作的重要意义。在研讨阶段,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同志做了题为“仲裁制度:解决民事纠纷的路径”的报告,对仲裁制度是民商事纠纷解决的便捷路径做了深入阐述,介绍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并对受聘哈仲仲裁员的王福友教授、石晶玉教授、吕维刚老师和调解员朱凤义老师、司丹老师的仲裁工作予以好评。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教师兼职律师吕维刚做了题为“民事纠纷的类型及其法律救济”的报告,以案说法,讲解了几种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及维权的法律依据和路径选择,又从公益法律服务的视角强调了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必要性。在接下来的自由发言阶段,社区法律诊所的工作人员就常见的民事纠纷的具体问题和吕维刚老师互动,学院法援的同学亦就大学生法律援助的瓶颈问题提问,石院长和吕老师予以解答,现场气氛亲和、活跃。此次研讨会有利于进一步激发法学院师生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的兴趣、转换学习与思考方法,有利于推进区域法治研究繁荣发展,有利于促进师生积极投身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