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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标兵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7日 00时00分 作者:古万军 编辑: 摄影: 来源:

哈商大党发〔2012〕25号

中共哈尔滨商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标兵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基层工会推荐、校“三育人”工作委员会评选,党委决定:

授予基础科学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育人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徐克非、梁金钟、郝大江同志校“三育人先进个人标兵”称号;

授予宋德军、刘西涛、王艳红、谢红燕、张凤元、徐丽萍、张德连、庞 明、李 岚、何泽恒、郑大宇、严林木、刁志波、李洁、温 菲、薛金祥、庞海峰、高琦光、李 颖、刘 健、王 明、赵宇新、王忠民、郝 钢同志“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安瑞娟、郑磊、程涛、李萍、崔寅、刘晓峰、周鸿武、武皓、马小龙同志“管理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周清林、闫俊霞、王巍、徐旭亮、庄平君、陈国石、李博、钟吉利同志“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称号。

党委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以建校60周年为契机,以“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刻苦钻研、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学习他们兢兢业业、履职尽责、鞠躬尽瘁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甘为人梯、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的博大胸襟。树立全体教职工的育人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学校60年形成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平台,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我校“三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完善“三育人”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商科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哈尔滨商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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