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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召开表彰优秀工会干部暨工会信息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00时00分 作者:古万军 编辑: 摄影: 来源:

校工会召开表彰优秀工会干部暨工会信息员工作会议

3月30日上午,校工会召开了2012年表彰优秀工会干部暨工会信息员工作会议。校工会李晓梅主席出席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副主席臧庆福主持,受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及校工会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工会副主席臧庆福宣布了《校工会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优秀工会干部的决定》;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精神;布置了“商大情怀”迎校庆教职工文艺展演方案。

校工会李晓梅主席为优秀工会干部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孙自金代表获奖的同志发表了获奖感言,他说,近年来,在校工会组织召开“双代会”、成立教职工文体协会、教职工体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中,使全校教职工有了归属感、亲切感和温馨感。作为优秀工会干部既是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将激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认真细致的为教职工服务,把校工会的关爱传递给每个人,使每位教职工都能够切身体会到“教职工之家”的温暖。

最后,校工会李晓梅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代表校工会对受表彰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感谢大家一年来对校工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针对校工会今后工作讲了几点意见:一是要树立学习意识。校工会今年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工会网页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浓厚氛围。第三,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明确确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地位,将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同步组织实施。第四,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畅通校、院两级教职工民主管理渠道,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各分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于教育教学的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工会活动群众性强、参与面广、易于营造气氛的特点和优势,从单纯的“文体、福利”活动中走出来,把活动与推动教师教学技能和水平的提高、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在活动的档次、品位和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力争活动成效显著、影响深远。三是迎接校庆,各分工会要广泛开展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校庆日定为今年的9月8日,为营造迎接校庆的良好氛围,各分工会要把教职工发动起来,组织一系列的活动来迎接学校生日,重点组织好教职工徒步行、体育节、教职工文艺展演等活动,用最和谐最积极的活动方式来为学校六十周年校庆献礼。与此同时,各分工会每搞一次活动,都要加大宣传力度,把稿件发给工会,通过工会网页宣传各分工会的活动,以此来表达我们对学校的情意,对学校的祝福。

校工会

20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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