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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两研究中心入选第三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00时00分 作者:科研处 编辑: 摄影: 来源:

为了加快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子计划《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经有关高校推荐申报,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批准我校法经济学研究中心、现代商品流通研究中心列入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三批建设计划(见http://61.167.33.11/kjgz/ShowArticle.asp?ArticleID=444)。教育厅提出要求如下:

一、列入第三批建设计划的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省教育厅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对照进行整改,并重新修改完善《申请书》。

二、起草制订“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研究基地要紧紧围绕我省和国家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瞄准并跟踪学科发展的前沿,以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重大项目为纽带设计制订基地发展规划,基地项目要根据战略目标和重点研究方向精心设计,并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组织重大研究课题的攻关,加强学术交流,基地要强化质量意识,要在巩固前一阶段成就的基础上,从重条件建设转向重内涵建设,从强调数量转向强调质量,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请将修改好的《申请书》和“十二五”发展规划,于10月27日前报学校科研处,10月30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三、对列入建设计划的省属高校的重点研究基地省教育厅给予20-15万元人民币的建设经费,所在学校应按1:1的比例匹配资金。

四、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列入第三批建设计划的重点研究基地,运行两年后,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达到标准后,给予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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