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校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在中层领导班子换届期间特提出以下六项禁令:
一、严禁借假期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利用中层干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三、严禁在干部选任过程中自己或委托他人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散发个人简历、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手段拉选票;
四、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组织人事安排,干扰干部换届工作;
五、严禁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
六、严禁在换届期间和主要领导职务变动期间突击花钱,切实管理好学校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抓好“六项禁令”的贯彻落实,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做到令行禁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中共哈尔滨商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