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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2003级1班喜获“全国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2日 00时00分 作者:法学 编辑: 摄影: 来源:

近日,从省教育厅传来喜讯,我校法学2003级1班被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全国先进班集体”是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授予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最高班集体荣誉,受到表彰的班集体是全国班集体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据悉,我省高校共有六个班集体获此殊荣。

法学2003级1班自入学以来,秉承"求真至善,修德允能"的校训,坚持以“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共同进步”为原则开展班风建设,逐步形成了“团结、诚信、勤学、奋进”的优良班风,开创了班风、学风建设与个人发展协调并进的发展模式,在班级建设、学术科技、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该班以班委会建设为班级发展的龙头,班委会本着"从实际出发,一切为班级和全体同学服务"的宗旨,成为班集36名同学的粘合剂。四年来,班委会中有5人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党,3人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获得各类奖学金共计15人次。在他们的引领下,班级里有30名同学经过了入党积极培训班的学习,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有6名同学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英语四级的考试中,班级一次通过率达到72%,班级半数同学通过了了英语六级的考试。

该班以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为切入点,积极锻炼动手能力。从入学开始,全班同学就积极投入到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工作部的建设中。班级学习委员罗方同学担任法律援助工作部执行部长,团支部书记卢雯骄同学担任该组织的团支部书记和案件受理组组长,王丽丽同学担任组织委员和社会联络组组长。他们利用学习的法学理论知识,立足校园,面向学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四年来,他们深入社区街头,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提供义务咨询,先后参与到“黑龙江法律援助状况调查暨大型普法活动”、“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青少年五讲五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法律援助进社区暨青少年维权活动”、“哈尔滨市三.五普法、四.五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个大型义务咨询活动中;他们先后调解、代理案件六起,其中“魏某诉张某子女抚养权争议案”、“赵某诉杨某的房屋争议案”等案件取得了胜诉,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他们举办了多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同学们了解法庭的具体诉讼程序,普及了法律知识;他们举办周日法谈,提高了大学生自我维权意识,为同学们日常生活中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的依据。2005年,这个由大多数法学2003级1班同学组成的社团被评为“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四年中,班级还先后获得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等荣誉称号,2005年,被教育部、全国学联授予了“全国优秀班级”的荣誉称号。在取得集体荣誉的同时,班级同学也频频获奖,多人获得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双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其中罗方同学不仅多次被评为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年度先进工作者、校优秀学生干部、孟繁旭论文大赛优秀奖、辩论赛的最佳辩手,还被校党委授予“2005感动商大年度人物”的称号。众多的奖项使法学2003级1班成为全校获奖最丰富成绩斐然的班集体。

法学2003级1班能获得该项殊荣,既是该班全体同学的荣誉,更是全校学生工作干部的荣誉,是学校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成果。我们希望广大学生以法学2003级1班为榜样,遵循“修德允能、求真至善”的校训,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创建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班集体,为自身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和谐校园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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