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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系统召开第十八次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8日 00时00分 作者:学生工作部 编辑: 摄影: 来源:

11月24日上午,学工系统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八次工作例会,传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学生工作。学校纪委黄洁书记主持了会议,学工系统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工作督导专家,各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书记首先重申了学生工作的体制,强调了学生工作的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校级职能部门、院部学生工作办,学生工作专兼职人员的职责等,对下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她说,下阶段的工作主要是:1、继续加强学风、校风建设,重点抓好三学“学风建设、学籍管理、学费收缴”。要指导学生掌握大学时期学习方法,帮助他们制定学习规划,督促他们遵守校纪校规。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要按照职责,抓好课堂秩序和管理工作;定期与教学秘书沟通,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检查;对长期不上课、不参加考试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2、抓好安全稳定,建立和谐校园。要密切关注学生,及时发现事件隐患,疏导学生通过正常途径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调查清楚,及时上报;对在外住宿的学生,要进行清理,清除隐患,堵塞漏洞;要刹住网上恶意攻击的苗头。3、注重学生宿舍值班、值宿的实际效果。值班、值宿的人员要相对稳定,由学工队伍和负责任的班主任组成,值班、值宿时要深入学生之中,经常与学生谈话,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学生生活,做好值班、值宿记录。4、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由学工部具体拟订。二是要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其他活动,结合期末复习,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党团组织要利用活动日开展讲演、查摆不诚信现象等等。三是完善诚信档案,要有考核,有记载,教师、学生、学校都要讲诚信。5、奖学金的评定要规范化。奖学金的评比条件要向教师宣传,综合测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评定结果要记录档案。

会议期间,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赵炎传达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视频会议精神。针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黄书记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它列入“一把手”工程;要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教育毕业生面向基层,通过就业指导,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发挥校友的作用,为毕业生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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