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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铺平烧伤女孩的重生之路———记一次法学师生共同演绎的法律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8-09-11 作者:石贤平 编辑: 摄影: 来源:法学院

2018年7月6日,由我校法援工作部代理的我校2017级学生刘某诉特色小火锅店店主李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喜获胜诉判决书。本案从受理、立案、开庭、结案,共历经七个月之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承担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共计110224.26元。2018年9月5日下午,法学院石贤平副教授、郭昱杉和李伟同学共同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刘某一家向法学院赠送了一面锦旗,表达对法学院和法援工作部大学生志愿者的感激之情。

火锅燃料不加标识 案发后人躲索赔无门

2017年11月底,一条“水滴筹”的募捐信息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师生的朋友圈中疯狂转发,我校一名女学生和哈工程一名男学生被严重烧伤,全身缠满了纱布躺在病床上,历经烧伤和药水擦拭的皮肤严重浮肿,原来的青春与活力也只能通过之前火灾前的照片回想一翻。朋友圈的爱心接力在带给大家感动的同时,也引起了我校主要领导和法学院领导的关注,校领导和法学院领导第一时间找到校法律援助工作部,希望该组织能够勇挑重任,最大程度维护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部负责人石贤平副教授也第一时间召开法援理事会,向理事会成员传达了学校和法学院领导的指示,理事会决定将尽全力为受伤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水滴筹活动及《新闻夜航》的报道

“案件发生以后,火锅店未曾负担任何医疗费用,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后期还要植皮、修复、静养,普通的家庭难以承担巨额的医疗及后期康复费用。”这便是法援工作部成员接到案件后面临的困境。

公平正义不能缺席 法援公益一路随行

由于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案情较为复杂,本案由法援工作部部长石贤平副教授亲自代理,并和工作部成员李伟(时任法援工作部第十八届执行部长,现劳援办公室主任)共同作为代理人为我校学生刘某提供法律援助。为进一步了解案情,理清证据,李伟和何三军(时任劳援工作站执行站长)代表法援全体理事会成员去哈尔滨市第五医院看望烧伤的我校学生刘某和哈工程的学生李某某。经过多次与受害人家属的电话交流、面谈等沟通形式,逐步形成了本案的代理方案和代理策略。

案件代理人李伟前往市五院看望刘某及李某某

“火锅店主李某私自使用酒精油作为火锅燃料,盛放酒精油的塑料桶未标明危险标志或明确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火锅店主李某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寒假已至,冰雪覆盖着的商大校园没有了平日的人来人往,位于B03二楼的法援办公室却依然充满着热烈的讨论声。为了赶在年前立上案,工作部李伟等志愿者特意假期留校进行诉讼前的准备工作。

被告李某联系不上,事发之后的火锅店也大门紧闭,无法确定被告,也就意味着可能无法立案,为此,工作部志愿者通过线上平台查询店铺信息,三次从江北前往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香坊区大队、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店铺信息查询,最终取得了被告李某及火锅店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摆在法援工作部成员面前的第一道法律难题——立案,成功解决,最终我校学生刘某诉李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于2018年2月6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案件进入举证及审理阶段。

调解难达合意 庭审论辩激烈

正式开庭前,主审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就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比例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辩称,火锅店服务员曾用水壶为刘某添过汤,故发生火灾导致原告及同伴烧伤是由于刘某常识性错误且操作不当引发火灾致自身及他人损害,与被告关系不大。

“原告刘某作为消费者到火锅店就餐前已经通过美团平台支付了价款,她和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就已经成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石贤平老师在诉讼方案讨论过程中提出本案应该走违约之诉,原因是索赔金额比较确定,便于受援人的权利救济。

▲法援工作部部长石贤平副教授及法援志愿者李伟、郭昱杉与原告刘某在庭审后合影

几经等待,案件终于开庭。法庭上,石贤平老师据理力争,在代理意见中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被告李某在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及未通过安全检查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小火锅饭店,为消费者即原告刘某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但李某私自使用酒精油作为火锅燃料,盛放酒精油的塑料瓶未标明危险标志或明确警示示,且放在顾客触手可及的火锅调料台下方,为此次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

▲本案的判决书全文

法援公益初心不忘 路途艰难砥砺前行

本案的胜诉,给历经身体治疗痛苦和精神创伤的受援人刘某带来了生活勇气和温暖,但对于哈商大法援工作部来说,志愿者们只是又圆满完成了日常的一个工作任务,完成了2017年度案件代理量的五十分之一。哈尔滨商业大学法援工作部作为国内较早设立、省内首家批准成立的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从设立之初,便立足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17年来,工作部累计代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0余件,调解法律纠纷300余起,代写各类法律文书400余份,面向社会提供面对面和网上义务法律咨询超过12000人次。2016年10月,工作部成员又成功代理了自《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黑龙江省内首例在校大学生代理的案件,标志着工作部各项工作成功步入以学生诉讼代理案件为中心工作的阶段。正是凭着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温暖专业的法律服务,法援工作部多次荣获国家级、省级奖项。哈商大法援工作部作为一支不断成长的青年法律志愿服务组织,凭借着自身特色和优势,先后与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松北区政法委、道里区团委以及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省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哈商大法援志愿者都会深度参与上述单位组织的普法活动,合作开展相关活动,走向社会,深入社区、中小学校、建筑工地、乡村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成为一支法治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的劲旅。

法律援助温暖人心锦旗相赠感恩义举

寒冬腊月,以法相援献诚挚爱心;凉秋九月,锦旗相送谢义善之举。9月5日下午,当事人刘某一家当面向本案代理人石贤平副教授、郭昱杉和李伟赠送了锦旗。刘某父亲动情说到,“是法援工作部在最困难的时候向我们家伸以援手,从冒着严寒到医院探望孩子到组织材料立案开庭,成员们在每一个环节的辛劳付出都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带来了感动”。受援学生刘某也说到,“商大的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给予了最大程度的帮助,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如家般的温暖”。

石贤平老师对此表示,很欣慰能够看到我们的学生重拾生活的信心,这些也都是工作部应该做的。法援工作部自设立以来,便立足于为社会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我们坚持了十七年,每遇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维护,该有的正义得了伸张,我们前行的步伐也会更坚定稳健。

▲刘某一家向本案代理人石贤平副教授、郭昱杉和李伟赠送锦旗

“伸援助之手,献诚挚爱心,捍法律尊严”,简短的十五字法援宗旨就像一座雕刻在每一个法援人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代表着一代又一代法援人矢志不渝的崇高追求。践行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法援人从未缺席!


撰稿:石贤平   摄影:郭昱杉   审核:石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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