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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团

发布时间:2017-11-17 作者:钱思彤 金长征 编辑: 摄影: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学校工作部署,2017年11月9日,法学院于主楼0408举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团成立大会启动仪式。参加本次大会的有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任重教授,法学院团委副书记、2016级辅导员钱思彤老师、2017级辅导员崔季老师、学生党员、15、16、17级各班级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团委宣传部成员和优秀学生代表。

会议由钱思彤老师主持,钱思彤介绍了学习社团成立的意义与背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高度概括,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作为在校青年师生、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学习、领会与贯彻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形成、主要内容、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是每个人的人生必修课。学习社团的成立正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

随后举行了法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团的授牌仪式。刘任重为学习社团授牌,钱思彤宣布成员名单、组织机构。学习社团成员包括学院青年教师代表、学生党员、团支部书记、部分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代表共计34人,学习社团组织机构设组长一名(钱思彤)、副组长一名(崔季)与组员。

授牌后,刘任重为社团成员做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讲话。刘任重首先结合中共黑龙江省委下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传达提纲》脉络清晰地详细解读了十九大报告的内容,重点围绕十九大的主题、社会新矛盾、指导思想、战略意义等方面内容做了分析。其次,从现实出发,讲解十九大精神对每一位青年的重要意义。最后,对于如何学习十九大提出建议,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将自己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对自己要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做好当前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

成立大会上,与会成员踊跃发言,学生代表根据会议精神结合自身的理解畅谈了自己的学习感悟和体会。2016级法学二班沈杨等四位同学先后立足不同角度发言,结合十九大报告“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对青年的要求,表示要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作为大学生要将专业学习、人生规划与十九大精神相结合,脚踏实地、踏实进取。

钱思彤老师介绍了学习社团近期活动安排,一是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的团活;二是开展学习十九大报告知识竞赛与征文比赛;三是将学习十九大精神融入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中,开展专题党课学习。

会议结束前,作为结束语,学习社团组长钱思彤老师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也永远在路上,学习社团的成立仅为开始,希望同学们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一己之力,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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