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在我校南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立法专家论证会。受哈尔滨市司法局委托,我校法学院作为黑龙江省法律顾问单位承办此次论证会。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吴爱民、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刘振嵩、市司法局立法处副处长张洛凡,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元庆,黑龙江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洪源,省航务事业发展中心法规处处长黄建森,省水利厅河湖及运行管理处处长勾智慧,市网信办网络舆情处处长李晓东,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处长徐波、市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申悦等领导及相关立法专家参加论证会。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厅、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4位专家提供了书面论证意见。我校法学院院长石晶玉、法学院副院长石贤平、法学院教授蒙启红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加论证会并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代表旁听论证会。
该法规草案内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专业。各位专家结合各自专业研究和管理领域经验,对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实效性、立法技术、公平竞争、舆情研判、法律风险评估等方面展开论证,分析独到、见解精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草案内容更加成熟、立法质量更高、实施效果更好。此次论证会在我校成功举办,开阔了法学师生的地方立法研究思路,有助于提升法学学科内涵建设和地方立法人才培养,提高法学学科社会服务能力,为地方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