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项目预选供应商随机抽取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哈尔滨商业大学_高校后勤工作专项整顿维修改造(计划4)供暖管线改造项目项目进行预选供应商网上随机抽取,现欢迎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工程类采购项目预选库的供应商参加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编号:SC[2018]3130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商业大学_高校后勤工作专项整顿维修改造(计划4)供暖管线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预算内资金:5694556.44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5694556.44元
采 购 用 途:供暖管线改造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5049015.54 |
哈尔滨商业大学供暖管线改造项目 |
1 |
5049015.54 |
|
总计 |
5049015.54 |
工程概况和具体施工内容:
哈尔滨商业大学B、C区供暖管线已服役近30年,已经超过现行规范的使用年限,为保证冬季的正常供暖,为B、C区在校师生提供温暖舒适的室内环境,需对B、C区供暖管线进行改造施工。
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
主要材料、主要设备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抽取规则:在网上确认参与的预选供应商中,通过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竣工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5 日历日竣工
施工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勘察现场时间:本项目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时间:2018年7月31日9时整
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15804629053
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统一组织答疑会,时间:2018年7月31日14时整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入围黑龙江省财政厅_黑龙江省省本级工程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预选库的供应商。
(二)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机电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级别预选供应商。
(三)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
已进入供应商预选库、具备公告要求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的,应按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参与,只有经过网上确认参与的供应商,才有资格进入随机抽取环节,否则,不具备随机抽取资格。
八、网上确认参与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14时整
九、确定中标人:
(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授权代表,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指定随机抽取评标室视频监控下,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申请,经省采购办同意,本次采购不设定采购项目预算的14%作为固定优惠率,按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5049015.54元作为中标金额。
(二)信用核查。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信用核查,核查通过后由采购人现场网上确认中标结果。如信用核查发现问题,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经采购办授权后重新组织随机抽取中标人。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现中标人在近三年参与的所有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清理出库,经报财政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开展抽取工作:
1、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三)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中心依据采购人确认的中标结果,编制、发布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四)如网上确认参与或随机抽取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提示无法抽取,采购中心经履行报告程序后,按采购办的批复意见执行。
(五)如没有供应商网上确认参与,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后,按采购办批复意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预选供应商在抽中一个项目后自动轮空两个月,在此期间不能参与工程类实行供应商预选库管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但不影响参与其他采购方式的工程项目投标,轮空期满后方可再次参与,一年内中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十一、询问提起与受理:
入围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张振宇 电话:0451-87220793
十二、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间:2018年8月1日14时整
十三、预选供应商违规行为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财政部门认定,清除出供应商预选库、列入失信“黑名单”,网上公告:
(一)捏造事实、弄虚作假,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
(二)因围标串标、卖标、转包、分包、挂靠受到财政部门处罚的;
(三)被随机抽取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擅自转让、分包、变更、中止采购合同或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并经财政部门认定或处罚的;
(五)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已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的;
(六)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九)拒绝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
(十)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四、履约抽检
(一)采购人应在项目履约验收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验收情况提交省采购办备案。
(二)经财政部门授权后,由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情况进行抽检。
(三)履约验收抽检结果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检测机构名称、中标人、中标标的名称、抽检结果及处理建议等。
十五、资金结算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15]2号)文件规定办理资金结算。
付款方式:按履约进度付款。工程过半后,采购人向供应商付款50%;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向采购人交纳了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十六、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哈尔滨商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联系人:刘 欢 电 话: 0451-84892112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经办人:张振宇 电 话:0451-8722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