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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锅炉房改建节能洗浴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26 作者: 编辑:刘欢 来源:

项目编号:SG0102G21056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商业大学锅炉房改建节能洗浴中心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商业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商业大学锅炉房改建节能洗浴中心项目;

2.2招标控制价:11,723,201.46元;

2.3建设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 号;

2.4建设规模:改造前总建筑面积3007.93平方米,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4035.89平方米;整体改建后新增建筑面积1108.46平方米。其中地上增加957.04平方米,地下增加151.42平方米,改造拆除80.50平方米。拟投入自有改造资金1500万元,设计结构防震等级由六度提升为七度;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09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0121,12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104-2021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108261630分至20210902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091610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109161030分。

6.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电子招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3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9.4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本项目将按市政府关于“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结果的通知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7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8本项目按照哈松建发{2021}5号文“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10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人:韩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88108816

人:哈尔滨商业大学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一号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1-84892112

招标机构: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1

   编:150001

人:毕先生、刘先生

   话:0451-823777118023

电子邮件:ydzbbj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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