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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劳援镜湖法学论坛第一期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7-12-06 作者:石贤平 编辑:金长征 摄影: 来源:法学院

为进一步繁荣我校法学学术理论研究,探索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建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由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一期镜湖法学论坛于2017年11月30日晚5点30分在我校主楼模拟仲裁庭成功举办。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院长于冬梅、庭长祖宇航、优秀仲裁员张莉丽以及法学院院长石晶玉、副院长高勇、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杨姝玲、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石贤平出席论坛,以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为主的劳援全体成员和法援工作部部分骨干成员参加了论坛。此次论坛由法援工作部部长石贤平主持。

法援工作部部长石贤平就镜湖法学论坛设立的目的及意义做了简要说明。镜湖法学论坛立足当下法学与实践的热点问题,聚焦学术理论研究,并致力于将其打造成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交流平台。

随后,劳援成员硕士研究生王若飞、王馨唯、王明媚、杨蓉四位同学在各自的发言中分别就“劳动碰瓷”的定义、性质、法律依据、成立条件等方面展开论述,以“劳动碰瓷”这一社会现象为视角,延伸思考至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劳动关系发展的法律困境。他们的汇报紧紧围绕重点,层层深入,既有理论解读又不失实务思考,逻辑严密又不失生动形象。

硕士研究生在论坛上发言

在学生汇报的基础之上,法援工作部部长石贤平就“劳动碰瓷”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理性分析。他借助回忆学生时代和律师执业生涯中积累的经验,针对“劳动碰瓷”现象提出了相关建议,包括在立法层面可以对劳动合同法实行立法分层,在市场主体层面可以对大、中、小等企业区分对待。随后,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各位领导依次对汇报的内容进行了点评。他们在点评中肯定了汇报人的整体思路,鼓励各汇报人继续保持并延展各自优势。

优秀仲裁员张莉丽以其丰富的仲裁实践经验和同学们交流了对“劳动碰瓷”的看法。她表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并结合实例引导大家共同探寻《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即在法律规范健全的条件下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莉丽讲话

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长祖宇航则立足于“碰瓷现象”产生的根源发表了看法,并就汇报人对“劳动碰瓷”范围做出的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劳动者利用法律漏洞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能否定义为“劳动碰瓷”,有待商榷。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长祖宇航讲话

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院长于冬梅结合汇报的内容深刻地指出了立法者和实践者存在现实脱节的问题,并针对《劳动合同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列举了仲裁实践中面临的诸如举证难等现实问题。她希望,参会学生在今后的法务工作中能够自始秉持着服务社会的价值理念,心怀善意,肩负责任。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院长于冬梅讲话

法学院副教授杨姝玲在肯定汇报整体效果的同时,向汇报人提出了如数问题,案例的真实性有待核实,数据的可靠性有待考证,在所提问题的基础之上,她希望与会学生能够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律思维,做一个懂思考,善观察的法律人才。

最后,法学院院长石晶玉就第一期镜湖法学论坛做了总结发言,她首先向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冬梅副院长一行参加劳援首期论坛表示欢迎,向仲裁委为我校正在实习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提供卓有成效的专业实践机会深表谢意。石晶玉院长鼓励同学们珍惜法学院与实务部门搭建的实践平台,积极参加专业实习,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切实提高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她还表示,法学院努力凝聚多方实务部门的贤达,使镜湖法学论坛能够成为理论与实务交融、师生与外界交流的平台。

首期镜湖法学论坛的成功举办,是理论与实践的一次交锋,更是理论与实践的一次交融。相信在各方努力之下,镜湖法学论坛将成为学术理论研究的一张名片。

会后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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