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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三名大学生状告出租车公司公益诉讼引起多家媒体关注

发布时间:2008-11-10 作者:赵国军 编辑: 摄影: 来源:

近日法学院三名大学生提起的状告出租车计价方式的公益诉讼引起多家国内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东北网、黑龙江晨报、哈尔滨电视台、交通台等予以了跟踪报导。

10月20日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曾赟、王晓军、杨晓岚三人搭乘一辆出租车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到道外区人民法院。下车后,出租车计价器显示行驶里程5.7公里,打印发票总额是14元。

曾赟等人发现,出租车车身上有明显文字提示起步价8元和每公里1.9元,按有关规定,行驶5.7公里,出租车司机应收13.7元。曾赟等人同时观察到,出租车行驶起步费8元里程后,每行驶0.5公里跳一次表,每次跳1元,即计价器里程栏数字过3公里时,金额立即显示9元,当过3.5公里时,金额立即显示10元。曾赟说:“依此类推,出租车每公里收取了原告2元车费,明显与其明示的价格每公里1.9元不符,每公里多收了原告一毛钱。”

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他们意识到,在该事件中,乘客和司机(应为出租车公司)已构成了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运输合同关系,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但其实际收费与承诺的1.9元/公里不符,这就将此事件纳入了目前在中国处于空白而在国外常见的公益诉讼范畴。当晚,他们三人起草了诉状,将被告确定为哈尔滨大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哈尔滨市民,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多支出的0.3元打车费;判令被告赔偿其因与被告纠纷造成的损失费6元;判令被告纠正错误的计价方式,按约执行双方约定的价格。

虽然不知道这场公益诉讼结果如何,但三位大学生表示,他们会将官司一直打下去,作为他们离开大学、走向社会前的第一次社会实践,也真切希望能为社会做些事情。

在诉状中,三位大学生算了一笔账——哈尔滨市区现有出租车约1.2万至1.5万辆,以一辆出租车每天平均行驶200公里计算,保守估计起步里程3公里以外一辆车每天以1.9元/公里收费里程为100公里,如此一来,每辆车每天多收消费者10元,全市出租车每天则向乘客多收1.2万至1.5万元钱,一年365天多收约438万至547.5万元(应为4380万至5475万元)。以一所希望小学的设立需要10万元计算,每年哈市多收取的打车费可建希望小学多达400余所;以每所小学供100名失学儿童计算,每年多收的这笔打车费可使4万余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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